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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開始看言情的時候是小學,從漫友的《story100》開始的。

後來沉迷在日本小說的海洋中,不屑於有點小家子氣的愛情故事。

不過最近在專攻台灣小說,於是不經意地再次拾起言情來看。

這一看,真是欲罷不能。

而我看的,到目前為止都是蝴蝶的小說。

相比起我在《新蕾story100》那些的故事,蝴蝶的故事偏向輕鬆快樂(我還沒看悲情的那些啦),

而且,很會抓住讀者的閱讀速度。

在什麼時候加什麼元素,讓人為書中主角又笑又氣又感到苦,看完之後整個人愉快。

讀書還是愉快的好。

會有這種結論。

而且不文藝,卻能完完整整的表達人的感情。

簡單卻到位的表達。

《新蕾》的故事卻趨向文藝派,會不時出現一段文藝得不得了的段落,述說主人公的感情。

得細細品味,可是有時卻覺得在耍嘴皮子。

 

當然,我自己這樣寫來也覺得不公。

因為雜誌寫稿是有篇幅限制的,不能在超短的篇幅完完整整得交代事情,還要讓人看起來言之有物,聲聲淚下。

而且還受到雜誌定位的影響。

我想其是多走文藝路線為主,而且是多講剛剛情竇初開的學生的故事。

其實這些故事有些也看到讓人楸心啦。

因為每個人都經歷過類似的呀。

雖然一些故事是沒頭沒尾的,簡單得好像說喜歡就夠了,也不知道為何有這麼一句,完全看不出他或者她喜歡的這種感情,只為了說了說,情節單薄得很。

但好故事還是有的。

 

有時候看言情小說,倒也不是為了看看讓人大哭的愛情故事,好好感受一番主人公的死去活來,

更多時候當作一個生活調製劑,

把很多時候都苦得吃不下的生活添上一點甜蜜。

所以,我現在更喜歡歡樂甜蜜的言情,

而不是你我擦肩而過的傷感。

 

最後還是得說一句,我看過的言情很少,千萬不要執著我說的話。真的。

 (圖片來自網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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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仲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